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3年第20期)
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糕点、酒类、糖果制品、水产制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56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陕西·大荔荔城特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蜜枣(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530g/kg,标准值为≤0.35g/kg。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渭南市临渭区侯哥菜篮子生鲜便利店经销的糖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1.14g/kg,标准值为≤1.0g/kg;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285g/kg,标准值为≤0.1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1.22,标准值为≤1。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蒲城县孟旖豪超市经销的糖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454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4、渭南市华州区勃勃干菜店销售的标称河间市冰迪酱菜厂生产的甜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454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5、合阳县七眼泉饮品厂生产销售的七眼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34;4;3;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合阳京润神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1.8×102;0;0;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潼关县高亮商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099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8、富平县老实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陕西鼎有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锅巴(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2.0×105;1.7×105;2.3×105;1.8×105;2.7×105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CFU/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9、蒲城县重泉路顺利调料店经销的糖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814g/kg,标准值为≤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10、合阳县王宏干菜店经销的干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0.855g/kg,标准值为≤0.2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11、渭南市华州区鼎德香自助小火锅店经销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出值为333m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临渭区、华州区、蒲城县、大荔县、合阳县、潼关县、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