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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2年第16期)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15:31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2年第16期)

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调味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蛋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等18类49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潼关县喜悦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西安市蓝香源食品厂生产的南瓜仁红枣糕,检验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市蓝香源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临渭区浩同超实惠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瑶珂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醋(酿造食醋),检验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山西瑶珂醋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大荔县爱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优悦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龙首山矿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检验项目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陕西龙首山矿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临渭区、潼关县、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不合格.xls

附件【附件2.xls

附件【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