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2年第15期)
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薯类及膨化食品、肉制品、调味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蛋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等19类5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临渭区渭源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土塬柿子醋,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渭南市临渭区小林麻王涮涮店经销使用的不锈钢小碗,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蒲城县丽尚诺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鼎有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乱撞锅巴(藤椒麻辣味),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4、临渭区浩同超实惠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渭区渭源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土塬柿子醋,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5、渭南高新区爱心汇通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临渭区渭源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土塬柿子醋,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6、潼关县城关美再来羊肉泡馆经销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7、潼关县辣丰尚套餐火锅店经销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8、渭南市临渭区宋府王婆大虾火锅店经销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9、渭南市临渭区红满家乐开心自助火锅店经销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检验项目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10、陕西惠欧佳隆超市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岐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品米醋,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11、渭南经开区龙背御品特产店销售的标称陕西省潼关县酱菜食品厂生产的甜面酱,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12、渭南市临渭区卓马鲜生超市销售的长油饼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临渭区、蒲城县、高新区、潼关县、大荔县、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不合格.xls】
附件【附件2.xls】
附件【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