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食品专栏 / 市局抽检公告 / 正文

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1年第35期)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16:53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35期)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火锅底料、牛肉、餐饮具、羊肉、皮冻、饮料等食品11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餐饮食品等2大类1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渭南光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大酒店分公司抽检的牛肉亚硝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临渭区闫村普惠兴盛商店经销的标称渭南临渭区君子之交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君子之交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标称渭南金大圣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枝玉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标称陕西渭新源纯净水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渭新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标称合阳县莲花山黄河休闲会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洽川山泉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六、临渭区高田村红亚桶装水销售部经销的标称陕西张利民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七、渭南市华州区门口便利超市经销的标称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五龙山泉水厂生产的五龙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八、蒲城县荒漠甘泉饮料有限责任公司城关分公司经销的标称蒲城荒漠甘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荒漠甘泉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九、渭南临渭区碧水源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经销的标称渭南碧水源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水源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标称合阳县沁源饮品厂生产的沁源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富平县辰睿桶装水配送中心经销的标称陕西绿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