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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21年第37期)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01 08:54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21年第37期)

近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糖蒜、馒头、粉条、餐饮具、食醋、牛奶、味精、花卷、芝麻酱等产品样品346批次,合格330批次,不合格16批次。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渭南市临渭区正品鼎德香自助火锅店经销使用的小碗、碟子、口杯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潼关县建龙干菜调料店经销的标称洛阳市太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鲜粉(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渭南华年酒店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禹州市振领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渭南市临渭区随意选生活超市经销的标称蒲城县丝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的手擀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初检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蒲城县丝香居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蒲城县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延安路分公司经销的红薯粉凉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六、陕西老柴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糖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大荔县小张蒸馍店经销的标称大荔县冬娥馒头加工坊(购进单位)生产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八、大荔县金峰馍业商行经销的标称大荔县朝邑镇鸿运蒸馍铺(供货商名称)生产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九、陕西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朝阳路店经销的猕猴桃果脯二氧化硫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蒲城县烨华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面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大荔县源味羊羔肉经销使用的粉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十二、蒲城县小仙驴驴肉泡馍馆经销使用的小吃碟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富平县惠万家商贸有限公司经销使用的鲜面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潼关县潼福肉夹馍店经销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所在地大荔县、蒲城县、富平县、潼关县、临渭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