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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就渭南市工商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并予以公布。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商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商事制度改革内容,大力宣传注册登记便利化措施,聚焦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打假治劣执法行动成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了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了《渭南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机制建设等工作作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并落实到有关责任科室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将信息公开和上报工作纳入系统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坚持每季度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县级局信息公开和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了解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同时严把信息质量关,促进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等网站注册了渭南市工商局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各类信息,扩大对外宣传,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办事程序。2017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主动更新或公开单位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三公经费、权力清单以及通过省、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公开商事制度改革、企业营业执照吊销、打假治劣专项行动、商品质量抽检等公告信息77条。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开《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工商部门涉及专业法规4条。  

(二)公开工作动态。为了达到部门之间和工商部门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互通,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形式主动公开工商信息1271条。其中,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内网和门户网站编发政务信息1054条,公开全市12315申诉举报电话和消费维权站点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16条,发布消费警示12篇;通过陕西省工商局红盾信息网发布工商信息489条;向市委、市政府及政府网站等上报并采用信息56条,在渭南日报刊发信息15条,在电视台宣传报道8次。开通了市局“今日头条”和“腾讯企鹅”公众号,发布信息29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7条。通过“3.15”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和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32420份,解答政策咨询3319次。

(三)热点舆论解读回应情况

2017年,通过网站、微博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共204次,参加百姓问政节目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篇。全市12315接受消费者咨询3000余次,受理投诉2068件、举报262件,办结率92.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8.2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工商信息情况

  2017年市工商局未收到提供工商信息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市工商局未收到工商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市工商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

六、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收到市政府交办政协提案11件,退回5件,承办6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回复办结。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市工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负责同志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信息公布还不及时,信息员培训力度不够,公开内容还不全面,信息质量要继续提升。2018年市工商局将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信息公开范围,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