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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7-03 08:00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转发省工商局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级局:

现将《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陕工商发〔20131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517

 

 

 

 

 

 

陕工商发〔201318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转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韩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消安委办发〔20130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59

 

 

 

关于印发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陕消安委办发[2013]0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韩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15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消防工作会议,总结了2012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3年全省消防工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吸取近期湖北襄阳发生的“4.1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公安部“4.16”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现将《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迅速贯彻落实。

 

 

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全省“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近期全省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五一”、“七一”期间消防安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3419日起至719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 “2013·平安三秦”消防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社会面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城市重要区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具体范围如下。

1、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重要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植物园、游乐园等游人聚集的场所。

4、“多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5、高层地下建筑: 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的地下空间。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场地等。

7、“九小”场所:小购物场所、小餐饮场所、小住宿场所、小公共娱乐场所、小休闲健身场所、小医疗场所、小教学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和储存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

对社会单位要着重排查: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和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要加强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和高层地下建筑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消防安全是否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是否符合消防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5、“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三、职责分工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的专项行动。

1、建设、商务、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民政、文物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安全监管、工商、质检、交通运输、铁路、治安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消防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消防违法行为。

3、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九小”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湖北襄阳发生的“4.14”重大火灾事故,社会影响较大,各级、各部门和行业系统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整合各部门、各行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制定方案,细化要求,明确措施,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级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场所、人员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坚决整改消除。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案制度,强化行政执法。

(三)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多合一”场所、施工现场、“九小”场所等的隐患排查;要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深化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强化“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和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管理;要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社会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四)强化检查,落实责任。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督促各项措施落实。要把专项行动任务和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控制室人员、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培训。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各行业、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20日将工作总结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9-86167574,联系人方燕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