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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级局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书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4-15 08:00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鼓励、扶持各类非公经济发展。年内新登记各类企业4000户以上;其中临渭1200户、高新200户、华县160户、潼关60户、大荔400户、合阳200户、澄城210户、蒲城500户、白水150户、富平300户、韩城400户、华阴180户、卤阳湖20户、华山分局10户、经开分局10户。企业注册登记合格率100%

全年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00户以上;其中临渭60户、高新15户、华县30户、潼关20户、大荔80户、合阳60户、澄城60户、蒲城60户、白水50户、富平70户、韩城市60户、华阴20户、卤阳湖5户、华山分局5户、经开分局5户。

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7000户以上;其中临渭3000户、高新600户、华县1000户、潼关700户、大荔2000户、合阳1300户、澄城1000户、蒲城2000户、白水1000户、富平2000户、韩城1200户、华阴800户、卤阳湖200户、华山分局100户、经开分局100户。

二、认真开展工商干部走访新设企业活动,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就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力争6月底前辖区企业年报率达到90%以上,督促企业及时履行公示义务。稳步实施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示抽查结果。

三、加大经济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年查办各类违法违规一般程序案件(指以县级局名义查办的)1350件以上;其中临渭205件,富平、大荔、蒲城各200件,合阳、澄城、白水、华县各100件,华阴、潼关各50件,高新分局15件,卤阳湖、华山、经开各10件。加大打击传销的力度,开展“无传销社区(村、组)”、“无传销城市”创建命名活动。

四、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年内扶持申请注册商标1200件以上,其中:临渭220件,蒲城200件,富平190件,大荔、合阳、白水各150件,澄城、华县、华阴各30件,潼关20件;高新分局15件,卤阳湖、华山、经开各5件。发展省、市著名商标40件以上,临渭8件,蒲城、富平各6件,白水4,大荔、合阳、华县各3件,澄城、华阴、潼关、高新、卤阳湖、华山、经开各各1件。

五、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将考试结果与年终公务员考核挂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开展普法宣传不少于4次,报送法治宣传信息不少于4篇。

六、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100%,一般程序案件公示率100%。积极开展法治工商理论调研活动。临渭、富平、大荔全年各不少于3篇理论调研论文,蒲城、合阳、澄城、白水、华县、华阴、潼关、高新各不少于2篇,卤阳湖、华山、经开各不少于1篇。

七、加强生产要素市场监管,加大对汽车市场的监管力度,每单位至少查处2起汽车销售环节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县级局对有独立网站的新设立企业,要及时建档并贴标亮照,贴标亮照率达到100%

八、全面完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非公党委书记与党建指导员两支队伍的建设;各县(市、区)要培育选树4-5个阵地规范、特色突出、作用发挥好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示范点。

九、对全员进行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培训,开展贯彻新《消法》自查活动。市场主体按照要求全部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设立“承诺牌”和“公示牌”,在1-2商场、市场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在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所作为。

十、对辖区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保证畅通,咨询答复率100%,投诉办结率95%以上。开展行政调解培训1

十一、做好农资、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及节日市场、旅游市场、格式合同的专项整顿工作。每个县级局抽检重要农资商品2种以上,完成成品油质量检测2次。

十二、积极报送红盾内网政务信息,被市局采用条数为:临渭、富平、蒲城、大荔不少于100条;澄城、合阳不少于90条;高新、华县、潼关、白水、华阴不少于80条;卤阳湖、华山、经开不少于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