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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08:00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市办字〔202133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渭南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渭南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8

 

渭南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020号),建立健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发生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陕西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构建高效的保护实施体系

(一)严格执行标准。制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厅函〔2020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020号)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落实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案件的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推进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实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提高透明度。建立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响应和督办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解决案件异地执行难问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执行情况通报制度。

(二)强化执行措施。推动设立渭南知识产权审判法庭。深化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以及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通道。

(三)提升保护效能。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统一审判标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作用,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建立一定时期内增长较快类型典型案件推送制度。发挥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渭南分中心的维权援助服务作用,在我市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工作站。

(四)完善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以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加强与市域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五)加强源头保护。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导向。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监管,坚决遏制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基础性、关键性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对全市重点优势产业专利申请集中审查给予一定支持帮助。支持向国外申请专利和商标国际注册。深入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

(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快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的指导意见,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典型案例示范引领,简化裁判文书制作。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推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节高效对接。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通道。加大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维权力度。

(七)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文化建设等领域知识产权及涉外知识产权为重点,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加大互联网、电商、展会、专业市场和进出口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案源发现,提高案件查办效能,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措施,依法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严厉打击混淆仿冒、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秩序。探索加强对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

(八)加强新业态新领域保护。统筹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促进跨商跨境电商平台健康发展。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及换标工作。加强对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开展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渭南场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知识产权,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申报专利等方式加强中医药剂知识产权保护。

(九)提升企事业单位保护能力。持续推动企业、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织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在科学研究、产业规划、企业创新、专利运营等工作中,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拓宽质押融资、证券化等知识产权价值实现通道。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协助企业做好简易案件和纠纷等快速处理。

(十)加强涉外保护。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信息交流。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职能。协助做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配合做好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响应督办,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及时转发中省发布的风险预警报告。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促进全市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及时通报涉及我市的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构建严密的监督共治体系

(十一)加强监督问效。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强化政协民主监督,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从严法律监督,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司法审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链接,加大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和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调议事机构,制修订工作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领导和工作督办。建立健全奖优惩劣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对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协商,严格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十二)加强维权援助服务。加快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着力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加强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动服务措施灵活有效、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维权能力切实增强、人员队伍稳定壮大。

(十三)强化社会共同治理。创新开展专利保险业务,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专利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探索制定知识产权仲裁规则,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加快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咨询服务、沟通协调等作用,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推动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四、构建坚实的工作支撑体系

(十四)完善信息服务。依托陕西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完善我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在渭注册登记审批公告、纠纷处理、大案要案等信息的统计监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

(十五)强化技术支持。加大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强化对知识产权假冒、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支持推动区块链等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发展应用。做好陕西省专利侵权行政纠纷裁决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十六)建设人才队伍。选拔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干部进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强化基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确保队伍稳定有序交流。将知识产权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加强各级知识产权执法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选优配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鼓励引导教育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加强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要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研究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加强县级以上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与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定期汇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十八)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将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鼓励重点企业、园区、产业联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结合县(市、区)实际,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落实我市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补助、企业贯标、专利保险补助等有关政策,引导创新主体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

(十九)加强奖励激励,强化舆论导向。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奖励举措,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奖励机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奖励制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参与者予以奖励。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举报人员奖励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新时代渭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