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相关单位:
《陕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陕西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陕西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五年。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方向,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大力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创新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和方式,持续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着力优化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全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推进陕西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完成,“多证合一”改革全面规范,54项涉企备案事项实现整合。“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范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53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取得实效,企业开办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三日办结”,企业注销实现“一网服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通过取消许可、转强制性认证管理等方式,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由60类精简至10类。“十三五”期间,全省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91.44万户、企业89.49万户,全省实有市场主体、企业达到442.17万户、108.11万户,年均增速17.67%、16.01%。
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全覆盖,共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3.38万件。反垄断执法持续强化,查处垄断协议案件4件,纠正行政机关行政垄断行为6件。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深化,连续三年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对水、电、气、暖和电信行业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价格、广告、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开展转供电加价治理,退还24.3万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多收电价款1.93亿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罚没退还5660万元。严查假冒伪劣行为,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共查办各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案件8000余件,涉案金额5200余万元,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由全国排名靠后,提升到中游水平。传销重点城市、重点区域整治取得成效,全省开展创建认定的无传销社区(村)21782个,创建达标率92.1%。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筑牢安全底线,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应急体系不断完善。西安等4个城市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食品抽检体系,实现4批次/千人抽检目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有效提升,检查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药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全省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覆盖率达99%,“保险+服务”新模式得到大力推广。重点工业品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由“十二五”末的89.6%提升到92%以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顺利修订,12315“五线合一”按时完成,累计受理投诉咨询举报20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全省消费环境总指数逐年提升,培育放心消费参创企业19887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193家。
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强省建设稳步推进,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西飞工业等3家企业和3名个人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陕西质量奖获奖、提名数量分别达到27个、35个。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生活性、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分别达到75分和80分以上。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0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百余项,承担国际和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2个,成立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34个。累计制定地方标准1872项、团体标准76项,开展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1193个,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65个。全省在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1801项,授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共建各类计量标准3081项。成立7个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陕西省地方计量技术法规54项。各类组织共取得有效认证证书2.64万张,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1793家,已运行和在建的国家级质检中心7个、省级质检中心27个。知识产权强省步伐加快,全省每万人口发明专利达14.1件,有效地理标志商标139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6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40亿元。
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机构改革顺利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从“九龙治水”实现“攥指成拳”。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日臻完善,累计推送市场主体信息1.03亿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1.13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0.77万户,在市场准入环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2.49万人次。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持续加强,梳理涉及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14件、省政府规章5件、规范性文件103件。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等十余项制度,法制内控机制基本建立。
第二节 面临形势
从当前经济形势来看,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同时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深远影响,导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正致力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国内消费规模,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当前,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竞争失序甚至突破质量安全底线的可能性增加;在壮大国内市场的系列政策引导下,市场消费将更加活跃,消费侵权行为可能增多;在传统行业发展受阻的形势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迭代升级,市场环境风险不确定性更加明显。这些既为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又蕴含着难得机遇。
从全省发展现状来看,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明确陕西发展历史方位、总体目标及具体要求,全省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战略机遇,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但与北京、上海、江苏等发达省市相比,我省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企业数量占比较低、高新技术行业市场主体增长较慢、区域分布不平衡、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等。“十四五”期间,必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市场主体结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能力。
从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现状来看,一方面,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到位,上下联动、内部协同、同频共振的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初步形成,为全面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干部队伍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加之监管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模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诸多不适应,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自身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对市场监管规律把握不深,对新趋势新问题研究不够,市场秩序、产品安全等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结构有待改善,监管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市场监管基层建设亟需加强,市场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监管规则有待健全,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必须客观冷静地分析面临的挑战与机遇、风险与困难,用好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努力通过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贯穿“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着力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坚守安全底线,着力提升质量高线,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分析市场监管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通过人合事合,推进力合心合,实现资源互补、优势叠加,高质量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坚持依法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构建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法规体系,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坚持权责一致、透明高效、合法适当,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履行好法定职责。
——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强化改革创新思维,紧紧围绕鼓励创新、促进创业,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坚持系统思维。深刻认识把握市场与监管的关系,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对象,统筹实现活力与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均衡,统筹协同政府和社会、监管和监督等各方力量,统筹用好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等各种手段,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坚持底线思维。把守护安全底线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职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严守廉政底线,忠实履行使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省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统一、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进一步形成,开办企业全流程便利度显著提升,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健全,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新增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新设企业生命周期延长,每千人企业数量显著提高。
——市场竞争秩序更加规范。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竞争机制基本完善,行政垄断和市场垄断有效遏制,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竞争执法不断强化,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
——市场质量水平有效提升。“质量第一”理念进一步确立,质量强省建设成效显著,市场供给质量大幅提升,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更为完善,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
——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更加完善,全链条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关键核心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取得突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益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逐步优化,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激发。
——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消费维权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更加顺畅,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治理格局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效能大幅提升。
展望2035年,全省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营商环境极大优化,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极大提高,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极大丰富,消费对经济基础性作用持续增强,市场安全屏障全面筑牢,假冒伪劣基本消除,市场秩序全面规范,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总体形成,市场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
表1 “十四五”市场监管主要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市场主体 |
1.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
442 |
600 |
预期性 |
2.企业在市场主体中的占比(%) |
24.45 |
26.67 |
预期性 |
|
质量提升 |
3.中国质量奖(个) |
0 |
≥1 |
预期性 |
4.累计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个) |
1801 |
2001 |
预期性 |
|
5.累计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项) |
54 |
74 |
预期性 |
|
6.累计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项) |
2390 |
2490 |
预期性 |
|
7.累计发布地方标准(项) |
1871 |
2271 |
预期性 |
|
8.体系认证证书保有量(万张) |
2.64 |
6 |
预期性 |
|
9.新增国家质检中心(个) |
— |
2 |
预期性 |
|
创新发展 |
1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4.94 |
8 |
预期性 |
11.PCT专利年申请量(件) |
476 |
900 |
预期性 |
|
12.地理标志商标(件) |
139 |
160 |
预期性 |
|
13.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个) |
86 |
100 |
预期性 |
|
监管执法 |
14.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人) |
0.33 |
0.29 |
约束性 |
15.消费品质量平均合格率(%) |
91.3 |
≥92 |
预期性 |
|
16.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4 |
5 |
约束性 |
|
17.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 |
≥98 |
预期性 |
|
18.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个) |
4 |
5-7 |
预期性 |
|
19.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个) |
35 |
55 |
预期性 |
|
20.“明厨亮灶”覆盖率(%) |
— |
98 |
预期性 |
|
21.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家) |
9193 |
20000 |
预期性 |
第三章 畅通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
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扩容提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充满活力的力量载体。第一节 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改革地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认真落实分类管理,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做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即时办结,全程“不见面、零干预”。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许可证件、电子印章等广泛应用,推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建立与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常态化数据查询共享机制。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压减办事时间,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推进企业登记告知承诺制,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同一场所可登记多个市场主体。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切实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大力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围绕高频事项,在不改变原有许可和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将相关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实现“一门、一窗、一网”服务。充分发挥陕西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紧密结合中央改革部署、市场主体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探索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新路径、新模式,不断为全省经济发展增添新活力、注入新动能。
第二节 推进产品准入制度改革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进一步压减大类,减少层级。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行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后置现场审查、“一企一证”等改革措施,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一次都不跑”服务模式和网上办理。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一体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第三节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
提高注销登记制度的便利程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减少或取消现场办理环节,大幅降低市场主体退出的交易成本。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降低退出成本。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探索通过改革清算公告发布渠道、减少公告等待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豁免提交清算报告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制度。落实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引导有序退市,释放社会资源。
第四章 强化监管执法促进公平竞争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执法,夯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度基础,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第一节 加大竞争执法力度
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竞争中性原则,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提高自我审查工作质量。坚持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并重,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不公平规定和要求。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部门联合会审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健全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各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反垄断执法。强化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面向平台经济、药品领域、公用事业等市场主体开展竞争政策专题宣传,引导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查处民生和公用事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打破行业垄断,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领域,加大力度规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线索举报绿色通道。突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研究互联网市场反垄断特点,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与合规辅导,防范企业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造成竞争失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统筹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注重协调保护创新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之间的关系,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加强反垄断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并用好全省反垄断执法人才库。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立法,推动制定《陕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规章制度。聚焦影响公平竞争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生活消费、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围绕重点产业,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创型企业,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创新成果保护体系。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协调处理不正当竞争重大问题,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针对农资、食品、药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等重点商品,从生产、流通、消费多管齐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办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强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监管,围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制度,加大侵权假冒商品无害化销毁力度。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加强宣传,营造抵制假冒伪劣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节 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加强价格监管。开展重点商品、重要物资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联合大专院校建立陕西省价格监管研究中心,聚焦价格监管难点堵点,开展系统研究,不断提升价格监管水平。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等价格违法问题,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聚焦行业乱象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对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的违规收费行为和中介机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开展检查,推动惠企收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和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严厉打击整治聚集式传销。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积极开展防范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成果,促进形成群防群控态势,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加大直销企业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推进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直销企业信用监管,强化直销行业风险预警和风险化解,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措施,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对网络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技术支撑,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网络监管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健全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库和大数据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增强网络市场监管合力。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交易管理规则。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鼓励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纠纷处理机制,共建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加强广告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省主要媒介类型的广告监测体系,持续提升监测效能。坚持导向监管,依法查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依法严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强化广告协同监管,健全信息交流、执法联动机制,提升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协调调度能力。强化广告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广告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指导广告行业组织规范从业,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广告共治体系。指导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广告业统计工作,开展广告产业发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国家广告产业园的指导和监管,推动全省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章 强化安全监管坚守安全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守市场安全底线,突出监管重点,完善机制手段,切实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一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构建权责清晰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行业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五年新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1-3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0个。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完善各负其责、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控制,落实产品召回、消费投诉解决、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定期自查评价。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职业标准,建立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情况的随机抽查考核制度,强化企业监督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构建严密高效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立功能完备、标准统一、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针对舆情热点、突发事件,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由企业自检、监管部门抽检、技术机构监测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推进部门间、地区间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和会商研判。建立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密切关注食品安全舆情热点,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及时精准做好舆情应对。
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净化源头环境,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持续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整治源头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快“二品一标”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打造3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
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完善保健食品标准管理,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力度。加强流通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完善问题导向的抽检监测机制,统筹省市县三级抽检事权。构建以省级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补充,层级分工明确、定位清晰的食品、农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保持5批次/千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推进抽检信息公开,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补充检验和快速检验方法研究,加大抽检信息化建设。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餐饮监管,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快重点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全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全品种全链条可追溯。
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建设食品安全信用系统,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强化信用监管结果运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行业性示范试点工作,开展食品企业、食品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公众参与监督,鼓励构建法治、公开、客观、全面和权威的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体系。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专栏1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一)全覆盖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扩大监测哨点医院数量,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暴发监测和负担调查等。开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拓宽风险监测覆盖面,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村的风险监测体系。 (二)全环节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工程。研究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电子地图、风险防控手册、企业风险清单、风险动态管理模型等,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体系和省市县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监管信息平台,推进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理。 (三)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拓展省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食品检验实验室和移动检测平台,国家和省级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升市级检验检测能力,升级改造市(区)食品检验实验室,推进检验仪器设备标准化建设,辖区内生产食品安全项目的检测能力达到90%以上,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75%以上。提升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开展基础性、区域特色食品检测项目。 (四)基层食品监管达标工程。实施执法装备达标工程,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实施基础设施达标工程,加快推进省、市食品检验室建设,推动县级检测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食品检测机构。 (五)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行动计划。建设集科普宣传教育、公众咨询服务、现场体验、沟通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建立一支不少于200人的科普专家队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
第二节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全面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强化省、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省、市、县药品安全高效协同运行机制,形成全省药品监管一盘棋。加强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专业化机构建设,推进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探索在基层建立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鼓励市县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的人员取得药品检验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建立科学权威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市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能力达标活动。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系统性全项目检查,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覆盖。加强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麻精药品、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疫苗购销等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完善互联网销售监测机制。加强药品稽查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药品尤其是疫苗违法犯罪行为。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与省级事权、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审评技术力量。持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落实创新药省级财政专项奖补政策,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壮大以中成药企业为龙头,联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中药产业链,加快发展化学药产业链、医疗器械产业链。加快开拓国内中药消费市场,推动“秦药”走出去。实施“百人帮百企”计划,加大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推进国家级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建设,开展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技术性评价、审评审批规范和检查指南等理论研究。支持疫苗、创新药、仿制药、医疗器械等方面技术攻关,围绕药械全生命周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系列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质量、效率的突出问题。鼓励加强中药药效、作用机理等基础性研究,鼓励经典名方开发研究,推进防治重大、难治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中药新品种研究,推动省内中药配方颗粒有序发展、规范使用。
专栏2 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一)基层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加强基层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具备与药品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等条件,按照《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检查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推进市、县级药品执法检查装备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二)生物制品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推进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改造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无菌实验、动物实验、理化生化实验区域,购置仪器设备,建立疫苗批签发实验室,提升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及检验检测能力。 (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计划。根据《中国药典》新标,筛选省内临床常用200-300个“秦药”中药饮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和验证,组织技术复核和专家论证评价,修订《陕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四)药品监管行动计划。加强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检查,加大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标产品抽检力度,省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剂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制剂生产环节抽检全覆盖。加强集中采购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监督检查,市、县级监管部门对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5年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染发、祛斑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对全省婴幼儿和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化妆品抽检数量达到市场注册备案总量的1-2%。 |
第三节 加强特种设备监管
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开展风险评估与监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安全监察,进一步完善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大型活动、会议及重要时段特种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突出智慧监管,搭建全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有效缓解人机比失衡突出问题。全省“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实现100%全覆盖。推动电梯责任保险,推广“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新模式,探索推广气瓶领域责任保险,鼓励责任保险向其他特种设备领域扩展。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以提升科研水平与检验技术能力为导向,鼓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优做强。推动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及动态监管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有效性。健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示范性应急演练,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基层监察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基层一线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
第四节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深化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改革,加强生产许可管理,规范准入审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监管重点,坚持从源头抓起,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吃穿住用行及公共安全的产品,组织开展生产环节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产品质量控制。强化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监管,加大对无证出厂、销售强制性认证目录内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跟踪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线上线下一体的质量安全追溯模式。
第六章强化质量提升助推高质量发展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省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助力陕西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新发展格局奠定质量发展基础。第一节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提升产品质量。以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为牵引,分行业分层次采取质量提升措施,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活动。支持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紧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需求,支持检测、计量、认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质量基础技术水平,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产业升级和主要领域技术进步。大力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提高高端材料质量稳定性。鼓励企业健全标准体系,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到2025年,消费品质量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2%以上。
提升工程质量。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申报建筑工程鲁班奖等奖项,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完善绿色建材标准,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现代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持续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旅游、文化、交通、养老、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借助“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家政、旅游、文化企业对外输出标准。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商贸、物流、银行、保险等行业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开展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服务质量监测。
提升企业质量能力。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普及质量通用标准规范。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分级培训机制,引导企业加大首席质量官任命聘用力度。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省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企业、产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实施政府质量奖培育工程,推广一批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发挥质量标杆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高端品质认证,以高品质赋能品牌创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的培育,建立陕西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打造陕西传统工艺品牌,培育更多的百年老店和陕西特色品牌。做好“中国品牌日”活动相关工作,提升我省自主品牌影响力。开展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有机产品示范县、绿色产品示范基地创建。
专栏3 质量提升工程 |
(一)政府质量奖培育工程。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持续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挖掘装备制造、工程建筑、医疗卫生、教育机构等领域质量管理优势,积极推广获奖组织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和模式,示范带动全省广大企业重视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以地方支柱产业和富民乡村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消费品、原材料等为重点,以质量问诊帮扶、质量和标准比对等手段,开展“一业一域”“一园一品”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区域产品质量提升。 (三)产业链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汽车产业链上的“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开展质量咨询,助力企业技术提升,建立面向汽车产业链的NQI技术服务体系,培育陕西高质量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套集群,带动陕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加强服务质量测评指标、模型和方法研究,推进建立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督促引导社会各方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服务业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 (五)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探索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积极试点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为企业、产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助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质量提升。 |
第二节 夯实计量基础建设
加快构建现代先进计量测试体系,科学布局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持续完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到2025年,全省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0项,发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50项,全省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更加完善。加强计量比对工作,推动省内机构参加国家计量比对,聚焦关系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民生保障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省级计量比对。推动省级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建设。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完善全省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推动计量与产业深度融合。积极申报筹建国家级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推进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计量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规范全省市场计量行为。推进民生计量建设,强化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民生问题的计量监管,以民用“三表”、医用“三源”、燃油加油机和出租车计价器等为重点,深化计量监管执法。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西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作用,推动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统筹区域计量发展,深化区域计量合作,提升区域发展计量服务保障和科技创新能力。
专栏4 计量能力建设 |
(一)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完成国家输配电装备、航天动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我省煤盐化工、有色金属、压力仪表、羊乳制品等6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筹建工作,服务区域优势产业发展。 (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新建3项以上省级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项目,保障全省计量器具的研发制造。 (三)“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建设。编制并实施“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建设发展规划,组建专家智库,拓展国际计量合作交流渠道,推进“计量服务产业发展 助推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合作,对接国际标准服务企业海外发展。 (四)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建设。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加快国家计量工作基准、大区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开展大区计量比对等区域性计量比对活动。“十四五”期间,西北大区建立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大区计量标准5-6项,建立完善大区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研究建立标准物质2-3项。 |
第三节 实施标准强省战略
深化标准化改革,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专业机构等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建设更加先进适用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大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持续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深入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和企业标准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加快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标准体系。围绕全省优势特色产业及新兴产业,建立健全增材制造、信息技术、物流服务、自然资源、卫生防疫、创新管理等产业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构建陕西省乡村振兴标准体系,持续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工业标准化,开展国家级、省级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试点建设,培育筹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领域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升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研制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检测认证、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文体旅游、物业服务、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新业态标准供给;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推进生态文明标准化,建立陕西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围绕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探索开展沿线省份标准比对评估。深化国际国内标准化领域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相互兼容,大力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十四五”期间,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100项,发布地方标准400项。
专栏5 标准化战略推进工程 |
(一)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注重发挥社会团体组织在区域产业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广泛推广实施应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三大工程”。推进优势产业标准领跑工程,围绕我省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特色产业对标达标工程,探索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推进新兴产业标准转化工程,围绕新兴产业,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构建先进标准体系,助推产业科学发展。 (三)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支撑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着力构建农业农村全产业链和绿色发展、乡村治理等标准体系;加快土壤安全利用、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生态农业标准制定;增加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制修订。持续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四)加强生态文明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围绕长江、黄河生态环境治理,开展相关省份标准比对,推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生态文明治理相关行业标准体系制定完善。 (五)提升中亚标准研究中心(陕西)服务能力。加强中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所有中亚国家及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题录在线查询功能。充分发挥标准互联互通作用,为政府部门、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国标准在中亚国家获得认可或实施。 (六)基本公共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加快布局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开展重要标准研制。推进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建设,注重试点成果转化应用、经验推广。 |
第四节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提高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聚集发展,着力打造以高新技术产业、航空航天、高科技农业等为重点,特色鲜明的若干检验检测机构园区。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在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航空航天、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有技术特长、有服务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支持中小型检验检测机构“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开展技术创新,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技术。强化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建工建材、食品、环境监测、司法鉴定、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进行检验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发挥我省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推动国家和省级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支持铜川建设铝基新材料及铝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到2025年,新建2个国家级质检中心、5个省级质检中心。
优化认证认可体系。推动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提高市场开放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公布认证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清理规范涉及认证的评价制度,推动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积极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创建。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要求,提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和合格率。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拓点扩面,加快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扩大绿色包装、绿色建材认证。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培育,壮大有机产业发展规模,大力扶持有条件的地区争创“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区)”。引导企业开展新型低碳环保节能产品自愿性认证,在煤炭、石油、化工、水泥、电子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率先推行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型低碳产品认证。发挥我省资源优势,聚焦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加大高端品质认证推进力度。在社会养老、旅游、饭店、商品零售、银行、保险等传统产业,积极推行服务体系认证,提升服务水平;对计算机软件、信息咨询、健康产业、生态产业、教育培训、国际商务、现代物流、知识产权等新兴业态,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服务体系认证制度和规范。
专栏6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程 |
(一)“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县(区)”创建项目。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认证机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开展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到2025年全省创建“省级质量认证示范区”3-5家。 (二)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实验中心项目。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创新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与应用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博士后创新基地,争创国家级实验中心,将其建为国内一流的检测与研究基地。 (三)国家建筑及装饰材料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在现有省塑料中心、省家具中心、省水泥中心三个省级质检中心的基础上,对标国家级质检中心标准,组建设施设备齐全、资质能力可靠、人员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稳定的国家级建筑和装饰材料质检中心。 (四)国家新能源汽车配件及材料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适应未来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发展前景,着眼优化陕西新能源产业布局,筹建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品质检中心,引领和优化西北地区相关产业发展。 (五)筹建电力产品质量及安全检测中心。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电力产品质量及安全检测中心,在新能源发电、电化学储能、充电站、交直流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环境可靠性、电气安全等方面开展电力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检验检测。 (六)沣东新城检验检测产业聚集项目。支持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统基地为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聚集区,引入一批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与国内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认可协会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推行市场化运作,构建“自贸+服贸”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
第五节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大力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导向。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工程,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县(区)达到60家。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达到230家。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品牌,推进“数字商标”建设,加大商标品牌推广,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和区域商标品牌建设,开展“陕西好商标”评选,提升陕西品牌知名度。推动既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培育挖掘一批有条件、有潜力的涉农、中药材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中传统工艺、专利技术与地方标准的结合,突出品牌培育、品质提升。编制陕西省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指数年度报告。
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政策,落实高校、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制度,落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减征免征所得税政策。做好中国专利奖推荐,开展陕西专利奖评选,推动提升授奖层级。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加快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支持做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工作。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加快高校院所专利有序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体系,建立质押融资风险管控和分担机制。鼓励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试点质物处置模式。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以知识产权出资作价入股。支持在陕西自贸试验区试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推进建设陕西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优化陕西版权贸易与保护平台,有效推进版权贸易。到2025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300亿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达到350家。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做好《陕西省专利条例》《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制定促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设立西安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建立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响应和督办机制。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加快建设专业化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电商、展会、专业市场和进出口等领域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文化产业、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利用。加强药品专利保护,强化对以“秦药”为代表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城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协调。提升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力,推动设立中国(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完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
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建设国家(陕西)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积极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会议。实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建立具有海外专利、商标活动的企业名录,编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引,建立健全“陕企”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申报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分中心,在重点贸易国家(地区)建设海外分中心。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援助协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协助企业做好简易案件和纠纷的快速处理。探索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等非诉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审查工作。
专栏7 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程 |
(一)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5G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板块,大力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储备。 (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地理标志运用体系,深化地理标志产业融合发展,培育若干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创建国家级地理标志试点示范园区,鼓励和支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化联合体,推动产业发展与资源优势、特色产业与生态文明双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三)建设国家(陕西)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打造内陆知识产权合作开放前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交流,把陕西建设成全国一流、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
第七章 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
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强化消费维权,加强消费引导,规范新型消费,全面优化消费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第一节 强化消费维权
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大力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完善消费后评价制度。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加强消费领域诚信建设,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监管,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探索线下无理由退货向“异地异店”扩展。完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共治格局。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持续推进诉调对接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大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力度。加强金融消费维权,强化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约束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不断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加强电商消费维权,针对电商销售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电商平台、消协组织等的协作,实现维权、处罚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乡村消费维权,重点加强农资监管,整治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短斤少两等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促进农村消费潜力释放。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医疗等公用事业领域消费维权,严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加强对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领域的规范,防范重大或群体性消费风险。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消费维权,及时发布针对老年人、失能群体的消费提示警示,清除消费陷阱。
第二节 加强消费引导
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的信息共享共用主体责任,加大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力度,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方便消费者集中查询。依托重点行业协会,建立市场化消费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动不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和国家秘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推动消费领域企业开展第三方综合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发布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常态化发布红黑名单信息。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方案,提升申报公示科学性,优化指数指标测评体系,增强指数测评可信度。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旗帜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创建活动吸引力,加大放心消费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千万工程”,培养百余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千余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万余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基本覆盖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到2025年,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000家。
做好消费宣传引导。针对新型消费领域的维权热点,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报告。组织编制年度居民消费发展报告,及时发布消费发展信息,正确引导社会消费预期。支持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健康、智慧、便捷、共享、节约、合法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品质化方向转变,带动消费结构升级。
第三节 规范新型消费业态
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重点服务业标准体系,支持鼓励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重点和急需标准,尽快在跨境电商、农产品电商、远程教育等重点服务消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实施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废止撤销一批与生产生活脱节、制约行业发展的地方标准。组织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健全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强化新型消费业态监管。按照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原则,为新型消费营造规范适度的发展环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指导督促企业平台落实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严厉打击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共享式消费、在线教育培训、在线文娱、在线健康诊疗、智慧旅游、长租公寓、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外卖配送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推进消费领域规则建设和完善。
第八章 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
着眼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创新监管工具,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统筹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标准、信用、社会参与等各种手段,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第一节 强化企业信用监管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建立健全信用报告应用制度。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积极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守法诚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我纠错、重塑信用。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重点监管领域,强化信用监管措施效能发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引导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根据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切实用市场力量约束企业违法行为。探索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第二节 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动态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部门联合惩戒,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发挥社会共治力量,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提升公示系统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统一归集公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第三节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
树立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建立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商事主体健康规范发展。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给予市场主体“容错”“试错”的空间,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新生事物发展规律研究,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引导健康规范发展;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兼顾包容审慎与风险把控。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严守保护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底线,对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强化风险处置决策机制,提高对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度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
第四节 大力推进智慧市场监管
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慧化。
夯实数字化市场监管基础。围绕陕西数字政府建设,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积极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构建覆盖省、市、县、所市场监管“一张网”,建设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加快市场监管数据整合与共享,编制陕西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目录,搭建市场监管数据中台,拓宽数据采集渠道,建设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共享。建设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一网通办”信息服务能力。
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运用大数据资源,提高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度精准性,对监管对象、市场和社会反应进行预测,并就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处置预案。加强对市场监管政策和制度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定期评估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分析平台,加快汇聚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数据,构建大数据监管服务模型,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和特征,分析、研判市场监管风险点,对市场秩序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利用,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第三方对市场监管数据开发利用。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和关联整合,建设并运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以“陕冷链”“陕非冷链”等陕系列平台推广运行为重点,有序推进其他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实现全链条监管。建设市场准入准营、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推进一体化监管。
专栏8 市场监管重大信息化平台 |
(一)建设市场监管指挥中心。搭建具备投诉举报多渠道受理、智能管控、应急维权指挥调度、大数据集成分析运用、多维信息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场监管指挥平台,形成信息灵敏、指挥高效、反应迅速的指挥机制,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率和水平。 (二)建设数智市监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全省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政府数据、企业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采集,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数据资源标准化,提高数据资源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构建统一数据资源体系,完善全省统一市场监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满足全省市场监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和业务应用支撑需求。 (三)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分析平台,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运行规律分析,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建设市场监管微服务平台和市场监管数据智能应用平台,全面提升业务数字化和智能化支撑能力。 (四)建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平台。针对市场监管业务系统繁多、数据关联不强、整合集成不高、应用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设市场监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多种移动应用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向“掌上”延伸。 (五)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一体化系统。建设全省食品安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库、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库、食品经营主体备案信息库,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数据业务监察和统计分析能力,实现食品安全效能监察和辅助决策。 (六)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一体化系统。建立全省药械化大数据中心,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风险预警模型,形成精准化、智慧化监管新模式。依托国家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建设陕西省药械化追溯监管系统,实现药械化全程可追溯,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查询服务。 (七)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创新资源、保护和运用资源、公共服务资源,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八)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抽查检查、线索发现、案件管理、移动执法、司法衔接、文书公开的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加强案源信息登记、分派、移送、管理和监督,形成执法检查和处罚办案线上工作闭环。 (九)网络市场监管智慧化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市场监管平台,对接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实现全省网络经营主体管理、交易监测、违法证据固定、网络交易在线监管的取证执法。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大数据分析,提高监管前瞻性、实效性。有效对接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实现网络监管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十)国家质量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国家质量基础信息平台,涵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实现各业务系统间融合渗透、数据共享和数据互认,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并为其它市场监管业务提供数据支撑。 (十一)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智慧监管平台,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设备检测、形势研判、风险评估和预警警示,持续提升全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增强风险识别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 |
第五节 打造多元共治市场监管格局
顺应现代治理趋势,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等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引导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鼓励市场主体发扬企业家精神,坚持诚信守法,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等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拓展政务新媒体投诉举报方式,推行投诉举报信息公示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领域强化内部举报人制度,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发挥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涉税中介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为市场监管执法提供专业意见。强化舆论监督,主动公开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发布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
第九章筑牢监管基础提升监管效能
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彰显市场监管文化,提升市场监管交流合作水平,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履职尽责能力。第一节 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用法律法规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始终在法制的轨道之内。更加注重地方立法,构建具有地方特色、满足市场监管需要的地方法制体系,积极推进《陕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陕西省标准化条例》《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制修订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尺度、标准,增加执法公信力。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结果应用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加大社会评议权重,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促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任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坚持在执法中普法,以普法巩固执法效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手段,增强普法实效。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第二节 夯实做强基层基础
突出强化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的理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调动各方面资源投入,充实力量、保障条件、提升素质。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市场监管所网格化工作规范和“责任网格化”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履职工作法治化、人员责任网格化、监管手段信息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的基层网格综合监管执法模式。按照市场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全力保障基层建设所需。按照事权与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财政保障要求,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研究制定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合理保障基层执法装备投入,完善基层监管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切实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与执法不到位并存等矛盾。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充实执法力量,优化基层监管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第三节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创新市场监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人才队伍规模扩大和层次提升。坚持党管人才、事业为上、服务发展、统筹推进原则,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人才引进、教育培训、选人用人、考核评价、人才激励、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市场监管人才能力素质业绩评价标准体系。全面落实“三项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聚焦人才供求矛盾,突出“优增量”与“强存量”相结合,推动建成梯次合理、门类齐全的市场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充分运用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把优秀人才选进来、用起来,破解重点领域人才紧缺难题。完善干部学习锻炼、交流培养工作机制,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充分运用高校教学资源,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管理、专业服务等人员培训或轮训,支持相关高校建设市场监管领域培训基地。加大各类市场监管网络培训平台、远程教育平台使用力度,推动网络培训全覆盖。实施重点人才提升工程。强化综合执法人才能力提升,实施精兵强将计划,深入开展全员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基层监管人才能力提升,搭建业务交流平台,组织开展“送课件下基层”“执法办案大比武”“专业人才三秦行”等活动;强化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突出科研成果和业务实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施领军人才计划。建立市场监管专家库,做好各类专家和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组织专家赴基层单位开展传帮带,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业务水平。
专栏9 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工程 |
(一)实施“强基”工程。以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主要对象,分批开展集中轮训,培训所长1000名,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价格监管、产品质量和广告监管骨干不少于500人。 (二)实施“尖刀”工程。结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分层级分领域分批次轮训1000名执法骨干和办案能手,打造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尖刀力量。 (三)实施“领先”工程。聚焦不同专业不同领域,按照老中青结合、优化层次阶梯原则,引进培训培养一批专业领域领先人才,选拔市场监管领域100名首席专家、500名突出专家和1000名优秀骨干。 (四)实施“育苗”工程。健全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输送更多优秀年轻干部、业务骨干到总局和发达地区学习交流、挂职锻炼,全方位构建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培养培训各层级优秀年轻干部2000名。 |
第四节 推动市场监管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坚持以文化人、涵育新风,切实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的凝聚力、生命力、战斗力,为高效能市场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把握文化建设规律和市场监管工作特点,探索构建新时代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的核心理念、价值标准、行为规范和制度体系。加强梳理总结,吸纳承接、融合提升,加快培育新的市场监管文化,形成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队伍的工作理念、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实施形象提升工程,全面规范市场监管人员执法行为和日常行为,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实施环境优化工程,营造干事业、出成果、促发展的实干氛围。
第十章 加强实施保障确保任务落实
落实好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经费保障,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监测评估,推动规划有效实施。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作用,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各领域,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十四五”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方方面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建设首位,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攻坚克难。
第二节 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财政投入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对实施本规划的经费予以必要保障,提高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效能。严格预算执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绩效水平。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向市场监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市场监管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第三节 落实责任分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把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抓实抓好。各级政府要切实把加强市场监管作为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部署予以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规划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发挥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解决市场监管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显著成效。
第四节 强化监测评估
要统筹协调有关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鼓励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估、大数据分析等,提高规划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问责机制,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规划落实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跟踪监测、成效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订应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加强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