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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渭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渭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24年渭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渭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人: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

采购预算:235000元

采购内容相关要求备注

2024年渭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推动树立文明理性消费观念,展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成果,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推动食品企业诚信自律,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监管效能、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须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本次磋商询价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相关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六、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和递交

应按照本文件“报价资料格式”规定编写报价文件三份(一正两副),胶装成册,密封报价文件、密封袋须标注设计方名称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单两部分组成,不分册装订。

1.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加盖带编号公章)、法人授权书。

2.报价单(加盖带编号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递交材料开启时间:2024年10月9日下午14:00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14:00

递交材料地点:渭南市西五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521

八、谈判时间地点的获取

对各供应商资格审验完毕后,电话告知竞争性磋商的时间、地点。

九、公告发布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成交方支付采购预算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通过后验收合格,成交方向采购方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成交方支付合同金额100%合同款。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渭南市西五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521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913-293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