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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65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15:15
类别:函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曾彩萍
渭市监函〔2023〕102号

民进渭南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市场群体的提案》(第165号)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集系统上下之力,积极开展全市小餐饮专项整治。目前,全市小餐饮约占餐饮服务单位的60%,各县市区局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强化日常监管,重拳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卫生条件差、制度不健全、经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监管,坚持全面排查。结合国卫复审、多城联创工作,持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和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采购原料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围绕各级日常监管检查掌握的重点线索,坚持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规范,努力达到省、市“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要求。一是加强管理,督促指导小餐饮店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按要求着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店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基本信息对外公示醒目完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督促完善“三防”、消毒设施,操作间垃圾桶加盖。全面排查有无制售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和过期食品等行为。二是按照《渭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协同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三是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使其将规范操作、保持环境卫生变为自发自觉的行为。

(二)多措并举,助力纾困解难。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强化队伍建设,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为其纾困解难,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一是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和小餐饮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以及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从业人员健康证延期使用等举措,优化服务,减轻新冠疫情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影响,助力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恢复发展。

二是积极采取线上培训、入企帮扶、专业指导等形式服务企业,引导规范帮助企业发展。

三是加强正向舆论引导,推广公勺公筷、分餐制等文明用餐方式,帮助消费者建立消费安全信心,继续利用明厨亮灶、开展示范创建等多种方式,推进企业重塑食品安全品牌形象。

四是执法过程中对于经营环节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坚决追根溯源,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食品经营者免予处罚,帮助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餐饮领域“眼见为‘食’”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过程及结果公开,全面提升餐饮质量安全。细化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分表》,创新增设C+档次,积极推动“寻笑脸就餐”,有效解决了小餐饮积极性差、推动难的问题,助力小餐饮提标升级。通过“餐饮安全你我同查”等活动提升行业食品安全的曝光度、社会知晓度和对餐饮业的信任度,把更多好的企业推广出去,让更多的消费者知晓接纳。

(三)加强宣传,浓厚整治氛围。各县、市、区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形式多样开展宣传活动,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在乡镇、社区、农贸市场多视角、多方位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走上街头,深入村镇,带头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国卫复审工作要求,夯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同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市场群体。

(一)突出工作重点,消除监管盲区。小餐饮食品经营面广量大,必须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对小餐饮的跟踪检查,防止整改工作出现反弹;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小餐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严重又不积极整改的,联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取缔。

(二)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提质上档。对小餐饮从业人员分批次、全覆盖、全员化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通过广泛开展“眼见为‘食’”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规范和提升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助推经济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经常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治规范成果。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对餐饮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对小微个体经济扶持利好政策落实,帮助小微食品经营企业纾困解难。当前,市场监管总局已修订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中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对于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同时强化柔性执法手段使用,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主要处罚手段,对可以改正的违法行为,多采用责令限期改正的柔性处罚手段。我局也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着力推动新《办法》的贯彻落实,以适应食品经营行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和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新需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严格落实,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