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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4-23 09:21

渭市监函﹝2021﹞66号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市人大第143号建议和意见的答复函


李改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琼锅糖加工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143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我们持续抓好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狠抓食品生产安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较好方向发展。2020至2022年省市对食品小作坊进行三年整体提升行动,省市对食品监管工作进行了年度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局按照年度工作进行严格有效监管,食品生产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有了明显提高。但在监管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不足之处,现就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回复如下。

一、严格许可

琼锅糖作为食品分类中为糖果制品,严格依据糖果制品审查细则作好生产条件许可发证工作。同时按照《陕西省“三小”条例》作好对小作坊的许可工作。目前全市琼锅糖食品生产企业19家,小作坊29家。

二、严格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确定风险等级及检查频次,对琼锅糖企业和小作坊实行动态管理,达到每年监督检查全覆盖。根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投诉举报等线索,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时限要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

三、开展自查

食品安全自查是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推进质量安全提升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证。2021年我们在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中推行《陕西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办法》,对企业资质、生产环境、进货查验、生产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报告单》并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送。企业应根据年度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按照对应的周期和频次开展自查,风险等级为A级的企业,每年自查不少于一次;风险等级为B级的企业,每半年自查不少于一次;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每季度自查不少于一次;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每月自查不少于一次。

四、集中约谈。

市县两级监管部门立即对富平县琼锅糖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生产加工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增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五、严厉查处

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查处,及时播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

同时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予以更多支持,提出宝贵意见。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