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务公开 / 正文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渭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工作任务

1、依据市委安排认真做好非公党建工作。

2、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做好企业、个体注册登记、监管工作。

3、对各类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认真做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4、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检查力度。

5、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维护建设工作。

6、认真做好直销活动的监管工作,加强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

7、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合同欺诈、虚假广告等经济违法行为。

8、认真做好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维护工作。

9、认真做好“一会两站”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10、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三、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

理方式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

 

离退休人员

 

   

 

 

360

373

126

1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55

57

29

2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渭分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209

233

89

3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49

48

7

4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华山分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14

12

 

5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卤阳湖分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23

17

1

6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10

6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6年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预算收入3552.8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中渭南市工商局753.40万元,临渭分局2132.50万元,高新分局386.40万元,华山分局101.30万元,卤阳湖分局127.30万元,经开分局51.90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3427.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3.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6.10万元),项目业务经费支出120万元,专项支出经费5.00万元,合计3552.8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2016年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预算收入3552.80万元,与2015年对比增加601.60万元。

1、行政运行(工商行政管理事务)2818.90万元,增加517.40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518.30万元,在职伤残人员抚恤1.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30万元。

2、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5万元,减少11.50万元,因原市工商局办公楼交市国资局导致资产出租预算减少。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8.90万元,增加95.70万元,增加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2016年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为3552.80万元,与2015年相比总预算支出增加601.6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23.60万元,增加480.40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3.10万元,减少13.80万元,减少因原为市工商局办公楼交市国资局导致资产出租预算减少11.50万元,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6.10万元,增加135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增加95.70万元,在职人员因工资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37.90万元,在职伤残人员抚恤1.4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渭南市工商局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5.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8.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97.11万元。与2015年相比,“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减少6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8.08万元,公务接待减少5.81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原因是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和公务车辆运行成本。渭南市工商局机关进一步要求各分局严肃财经纪律,做好内部控制规范。

 

预算编制单位: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起草人:杨红伟      审核人:赵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