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14、指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渭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
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设行政单位6个;由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临渭分局、高新分局、华山分局、卤阳湖分局、经开分局等6单位构成。
纳入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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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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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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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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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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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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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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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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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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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
行政单位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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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华山分局 |
行政单位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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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卤阳湖分局 |
行政单位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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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工商局经开分局 |
行政单位 |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附表一)
2、2015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附表二)
3、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附表三)
4、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附表四)
6、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附表六)
7、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附表七)
8、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附表八)
9、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表(附表九)
以上报表公开的格式内容按“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样表”,内容下载附件查看。
(2)其他收入351.4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从省级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130万元,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220.40万元,利息收入1.0万元。
(3)上年结转和结余69.5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4387.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59.3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2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5.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2.20万元。
(2)项目支出427.9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工商局机关重点商品质量监管67万元、换发新版执照30万元、非公党建5万元、企业个体登记20万元;临渭分局办公楼维修30万元、重点商品25万元、基层基础设施建设47万元、广告违法行为5万元、企业个体监管19万元、流通检测1万元、合同欺诈1万元、“一会两站”建设运行4万元、消费者申诉举报等2万元、信息化建设维护1万元、市场交易、网络交易3万元、打击传销10万元、不正当竞争及商业贿赂4万元;高新分局重点商品7万元、不正当竞争及商业贿赂1万元、企业个体监管4万元、流通领域商品检测1万元、合同欺诈1万元、“一会两站”建设运行1万元、消费申诉举报和网络维护建设1万元、信息化建设维护1万元、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监督1万元、打击传销4万元;华山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30万元、重点商品监管10万元、基层基础设施建设23万元、企业个体登记监管2万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1万元、合同欺诈1万元、“一会两站”建设运行1万元、消费者申诉受理处理网络体系维护建设1万元、信息化建设维护1万元、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1万元、打击传销2万元;卤阳湖分局重点商品监管7万元、基层基础建设40万元、企业个体登记监管3万元、流通领域商品检测1万元、合同欺诈1万元、“一会两站”建设运行1万元、信息化建设维护1万元、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监督1万元、打击传销2万元;经开分局打击传销1.9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30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58.1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45.5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主要是本系统(含五个分局)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9.30万元,项目支出427.9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合计 4387.20万元
201 一般公共服务 3737.70万元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3737.70万元
2011501 行政运行 3305.70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维持基本运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00万元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146.00万元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26.00万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支出等,主要是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购置执照、执照镜框、购置办公设备、印制各类登记、企业年报等各种资料以及按法律法规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巡查监管的费用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649.50万元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06.80万元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04.80万元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万元
20808 抚恤 42.70万元
2080801 死亡抚恤 40.90万元
2080802 伤残抚恤 1.80万元
(三)2015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表
主要反映本部门项目支出决算情况。项目支出总计:427.90万元,其中:市局机关122万元,临渭分局152万元,高新分局22万元,华山分局73万元,卤阳湖分局57万元,经开分局1.9万元。
(四)2015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本部门当年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无。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105.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10万元,公务接待费8.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无购置车辆。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1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35%。主要用于2015年度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临渭分局、高新分局、华山分局、卤阳湖分局、经开分局6单位的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基层工商所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与巡查所发生的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8.4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36%,累计接待168批次、1549人。其中:主要用于2015年度渭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临渭分局、高新分局、华山分局、卤阳湖分局、经开分局6单位在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以及各类市场检查整顿所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