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中省有关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査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渭南市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査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对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成品油质量、机动车销售企业、环境监测计量器具进行环境监管。按照《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调查。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湖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中省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特殊药品及放射性特殊医疗器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鉴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測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与专利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六)负责指导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经济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团结凝聚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九)负责推动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组织全市个体工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行动。负责监督检查贫困地区生产领城消费品质量安全。负责绿色食药、医疗器械产业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十)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索道缆车、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药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贵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注册登记指导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科(稽查科)、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管理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二、2022年部门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市场监管履职重点,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守牢市场安全底线、深化市场秩序治理、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为目标,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推动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新发展格局,开创渭南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质量基础支撑,竭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1、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强委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落实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确保质量强市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完善质量奖评选机制,扩大质量奖参评范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好“质量月”“中国品牌日”等宣传活动,促进产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扎实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落实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制定满足产业升级、行业发展、消费结构提升的新型标准体系和基础通用标准。开展“国家级商贸流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3、继续加强计量工作。研究制定我市《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意见》,推动计量工作步入新阶段。推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技术保障水平。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帮助企业健全计量管理机制和技术能力保障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计量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了解计量、支持计量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民生等领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做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工作,促进市场计量秩序健康运行。
4、不断强化认证管理。广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做好新型绿色产品、服务认证和无障碍环境认证工作,不断提升认证社会服务效能。积极运用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程电子化系统,做好资质审批工作。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能力。
(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充分激发创新发展新动能
1、加强规划统筹。认真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发挥好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高标准落实《渭南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推动创建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区县和园区。积极做好富平县、蒲城县国家和省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工作。
2、强化品牌引领。加快我市重点产业专利系统布局,支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建设。围绕商标品牌指导站和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开展商标培育、注册指导和运用保护等工作,持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好“陕西好商标”、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等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3、深化协同合作。制定全市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快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点建设,2022年底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
4、促进双链融合。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举办全省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渭南分赛,挖掘我市高价值创新要素。做好全市增材制造、印刷机械等产业专利导航工作,推广运用专利导航成果。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组织开展“入园惠企”行动,助企纾困。
5、优化服务水平。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渭南受理窗口,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专利导航(渭南)服务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在专利商标申请、项目申报和企业维权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突出“严”的主基调,坚决守牢市场安全底线
1、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夯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力争培育推荐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通过评审验收。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国产婴幼儿乳粉等领域放心工程十大攻坚行动,开展季节性、节日性市场整顿,加强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开展食品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问题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工程建设,持续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加大对网络订餐、农村集体聚餐和小餐饮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重大活动保障能力。
2、严格药械安全监管。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年”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产品和企业的监管。统筹运用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监测评价、投诉举报处置等手段,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集中力量严惩重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持续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坚定走协同化、专业化、智慧化之路,着力推进药品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全程监管。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加快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和监管制度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和信用建设,全面推进严重违法失信管理和信用修复制度在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中的有效落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汇聚药品安全治理强大合力。 坚持管服并重,助力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和中药传承创新,推进“百人帮百企”行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电梯、起重机械、黑气瓶等特种设备重点领域“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治理,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深入推进“双重预防”建设,防范管控各类风险。加强安全宣传和应急值守,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监察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重要活动、重大节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守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
4、严格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把好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督促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履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涉及安全、健康、环保、防疫用品以及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完善落实“快抽快检、快报告快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严格常态化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组牵头作用,落实落细工作任务,认真做好重点场所指导督导,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进口非冷链物品、防疫药械和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监管,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物品供应充足,市场秩序良好。
(四)深化市场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市场竞争环境
1、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不满,危害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最典型、最突出的问题,精准重拳出击,强化案件挂牌督办,着力查办并集中曝光一批具有典型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加强部门协作和联查联办,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宣传震慑效应,不断扩大“铁拳”行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2、遏制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医疗类、药品类、医疗美容类、医疗器械类、保健食品类、金融类、房地产类广告实施重点监管,对假借国家重大活动违规炒作牟利行为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违法广告及时查处。探索创新网络交易主体规范管理措施,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效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稳妥推进规直打传工作,保持对网络传销的高压严打态势。
3、促进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扩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范围,突出行业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主体责任。强力推行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拓宽消费投诉解决渠道,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定期发布消费咨询投诉举报分析报告,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工作,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1、服务市场主体提标升级。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大程度优化办事程序,完善惠企帮扶措施,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水平,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着力做好外资企业登记工作,推进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落实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告知承诺制。年内全市发展各类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
2、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协调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和联合惩戒,统筹推进信用约束和信用修复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高效推进。高质量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努力打破地方保护。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
4、深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开展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法治审核,依法行政裁量,开展执法评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严格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深入实施市场监管系统“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市级“6+1”市场监管可视化平台建设,尽快实现省、市、县、所四级协同,将市场监管各项数据应归尽归,应用尽用,用信息化手段来推进市场监管能力方式的变革,实现科学监管、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市场监管工作政治保障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3、把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好宣传宣讲、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知责于心、担责在肩,找准本职工作切入点、落脚点,以新思想定向领航,推动市场监管工作迈出更大步伐。
5、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始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着力营造心齐气顺劲足的干事创业环境。
6、以“大聚合强党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以“五星级党支部”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即是关怀”的理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践行“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以“四抓三干”精神挑重担、办实事,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渭南市纤维检验所 | |
3 | 渭南市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
4 |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 |
5 |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 | |
6 | 渭南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 |
7 | 渭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31人,其中行政编制149人、事业编制182人;实有人员457人,其中行政236人、事业22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1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本部门预算收入743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743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3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435.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5.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35.35万元,较上年增加0.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5.3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3801)299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5.02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2)市场主体管理(2013804)3.6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
(3)市场秩序执法(2013805)31.00万元,较上年增加29.00万元,原因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经费安排;
(4)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
(5)事业运行(2013850)1601.74万元,较上年减少22.48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及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2226.68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8万元,原因是加大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7)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39.28万元,较上年减少3.97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8)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29.49万元,较上年减少0.21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03.56万元,较上年减少32.56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养老保险经费支出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5.3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 4513.64万元,较上年减少196.81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2519.77万元,较上年增加238.96万元,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71.39万元,较上年减少3.73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130.55万元,较上年减少37.45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资产购置支出;
对企业补助(312)2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5.3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838.36万元,较上年减少170.63万元,原因是人员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406.68万元,较上年增加30.08万元,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经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36.20万元,较上年增加14.20万元,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进行专用设备购置;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788.37万元,较上年增加182.71万元,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增加经费;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94.35万元,较上年减少51.65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507)2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71.39万元,较上年减少3.73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1.6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万元(2.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0.0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费10.40万元,较上年减少1.90万元(2.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2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0.0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0.00%),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11.20万元,较上年增加3.7万元(49.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增加会议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会议费支出。
2022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78.20万元,较上年增加25.20万元(47.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增加培训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2022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4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76.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6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35.3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9.04万元,较上年减少15.77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及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21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市场主体管理: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3.市场秩序执法:反应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5.药品事务:反应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6.医疗器械事务:反应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7.化妆品事务:反应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8.质量安全监管: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9.食品安全监管: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