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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
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2022年市抽食品抽检中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渭南市中天亚美酒店有限公司销售渭南高新区庞海明白吉饼店生产的锅盔。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渭南市高新区抽检的渭南市中天亚美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锅盔,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4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企业购进1袋,共计3kg。抽检2kg,已销售1kg;未销售0kg;封存0kg;召回0kg;下架0kg。未完全召回原因:消费者已食用。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锅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购进锅盔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锅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