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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第3期)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年第3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身份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或经营者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内容

1

渭市监处罚〔2022〕10

富平县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劣药案

富平县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91610528305578575D

程忠继

当事人从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采购的多种药品,被湖北省药监局认定为假药、劣药,当事人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药品为假药、劣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款第六、七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处罚

主动履行(15日内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

1.没收假药90盒、劣药50盒

2.没收违法所得14542.2元

2

渭市监处罚〔2022〕11

渭南市高新区开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渭南高新区开源超市

92610591MA6Y4JEIXH

袁建洁

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向消费者销售了过期食品,在消费者投诉后积极协商向消费者赔偿,得到了消费者谅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处罚

主动履行(15日内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

1. 没收违法所得7元

2. 罚款7000元

3

渭市监处罚〔2022〕12

渭南市华州区中医医院使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案

渭南市华州区中医医院

12610521436960977T

孙香林

当事人使用销售的中药饮片(五加皮)经检验不符合规定,因当事人依法从合法渠道购入,有充分证据证明对该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不知情。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罚

主动履行(15日内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没收违法所得102元

4

渭市监处罚〔2022〕14

陕西绿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多肽生物分肥案

陕西绿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610525661180758X

杨骁仓

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多肽生物肥经检验,不符合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

主动履行(15日内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1. 没收违法所得800.00元

2. 处罚款1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