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市级要闻 / 正文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渭南市消费者协会春节消费提示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17:28

春节临近,各类消费进入高峰期,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渭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一、理性消费勿囤积。节日期间,我市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均有保障,价格秩序稳定,广大消费者要理性购买需要的各类生活物资和药品,适度储备生活必需品即可,过度囤积并不科学,而且也没有必要,不要盲目跟风囤积物资,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二、当心“赠券”陷阱。春节是购买商品高峰期,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有的商家会给消费者优惠券、折扣券、赠券等,但在使用中却有许多限制条件,如限品牌、限数量、限时间、限价格等。返券多并非实惠就多,消费者应仔细关注活动细则,留意赠券的使用范围和期限等,避免掉入“券中券”陷阱。

三、预付消费需谨慎。春节期间,餐饮、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洗车洗衣、家政服务、品牌店等商家会推出办卡促销活动,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务必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尽量不要办理大额预付费消费卡,并对相关服务内容签订书面协议,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和违约责任,索取并保存消费票据。

四、旅游广告要留意。春节将会掀起一个旅游小高峰,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警惕非正规“旅游广告”的宣传,要综合考虑旅游产品包含的“吃住行游购娱”多项内容,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不能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以跟团或由旅行社安排出游的游客,应与旅行社提前沟通确认行程中的安排,并签订正式合同。

五、遇到纠纷速维权。消费者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应及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并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寻求解决,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的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或拨打12315热线等方式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