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315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一、受理基本情况
2021年,渭南市12315平台受理并分流转办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共13394件,同比上升118.75%。其中,投诉9018件,同比上升191.84%,占比67.33%;举报2075件,同比上升60.85%,占比15.49%;咨询2301件,同比上升32.01%,占比17.18%;截止目前,已办结13166件,办结率98.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2.35万元。
类型 |
2021年(件) |
2020年(件) |
同比(%) |
投诉 |
9018 |
3090 |
191.84 |
举报 |
2075 |
1290 |
60.85 |
咨询 |
2301 |
1743 |
32.01 |
合计 |
13394 |
6123 |
118.75 |
二、咨询情况分析
2021年,12315平台及市级咨询电话共接收咨询2301件。其中,投诉举报处理类1057件,占咨询总量的45.94%;消费维权知识类咨询912件,占咨询总量的39.63%;市场监管业务类咨询181件,占咨询总量的7.87%,价格监督类咨询151件,占咨询总量的6.56%。
项 目 |
本期数量(件) |
占比 |
一、市场监管系统 |
1389 |
60.37 |
1.投诉举报处理 |
1057 |
45.94 |
2.价格监督 |
151 |
6.56 |
3、市场监管业务 |
181 |
7.87 |
二、消费维权知识 |
912 |
39.63 |
合 计 |
2301 |
100 |
三、投诉情况分析
12315平台受理并分流转办消费者投诉的9018件,其中商品类投诉4671件,占投诉总量的51.8%,服务类投诉4347件,占投诉总量的48.2%。
(一)商品类消费投诉中数量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食品饮料类1301件,装修家居类451件,服装鞋帽类362件,家电、通讯产品类359件,交通工具类346件,。
(1)食品饮料类主要问题:一是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发生变质,或者有异味、存在异物,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二是生产、制作不规范,使用未经消毒的用具,使用过质保期的配料;三是商家销售的部分食品未明码标价;四是部分商品外包装标识与实际不符,或者存在夸大和虚假宣传;五是销售“山寨”知名品牌或假冒伪劣食品,预包装食品好坏掺杂以次充好,限制消费者选择。
(2)装修家居类主要问题:一是装修质量不达标,拖延工期,使用贴牌、冒牌、劣质商品;二是装修服务态度差,出现问题无理由拖延;三是建材家具类质量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宣传存在差异;四是商家售前承诺多,售后服务差,安装预约时间长,服务质量不过关。
(3)服装鞋帽类主要问题:一是购买的服装鞋帽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二是网购的服装鞋帽收到后发现与网页宣传有较大差异;三是商家销售的品牌服装鞋帽存在贴牌、仿冒等。
(4)家电、通讯产品类主要问题:一是家电类质量存在问题,商家与厂家相会推诿,售后服务拖延;二是安装、维修费用不透明,配件费用远高于市场价,提供配件“质劣价高”。
(5)交通工具类主要问题:一是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二是出售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瑕疵;三是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诱导消费者办理车贷、保险等,消费者还完车贷后,拒绝退还缴纳的续保押金。
(二)服务类消费投诉中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销售服务类1352件,餐饮住宿服务类609件,物业服务类308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281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178件,
(1)销售服务类主要问题:一是售前不尽到说明义务,宣传时故意引人误解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出现问题后,采取各种手段限制 “反悔”或者退换;二是不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售前售后承诺不一致;三是不提供购货凭证或者正规发票,或者利用售出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规避自身责任,对赠品兑现不及时或不三包。
(2)餐饮住宿服务类主要问题:一是商家提供的餐品内有异物或店内卫生不达标;二是商家提供的莱单样品与实际不符;三是商家部分收费项目未进行明码标价;四是网上预定后,消费者到店后提供与预定不符的商品,或者额外收取费用。
(3)物业服务类主要问题:一是不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加价收取水、电、暖费,公摊电费收费高;二是物业服务质量差,收费不透明,不按规定进行公示。
(4)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主要问题:一是发放的优惠券、办理的预付卡因商家关门、店铺转让或无理由限制,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二是部分服务行业从业者素质不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在服务过程中,尤其消费者维护权益时,存在对消费者辱骂、恐吓等行为。三是在消费者购买服务后,不正视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提供与宣传、承诺不符的服务。
(5)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主要问题:一是商家提供预付、储值服务,经营不善导致消费者难以使用,或者采用“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使用,不退还费用;二是售前虚报服务疗效效果,消费者购买服务后,不正视消费者的服务需求,提供与宣传、承诺不符的服务,使消费者产生达不到预期效果,导致消费纠纷多。
2021年渭南市消费投诉类排名表
类别 |
商品类消费投诉 |
服务类消费投诉 |
第一名 |
食品饮料类 |
销售服务类 |
第二名 |
装修家居类 |
餐饮住宿服务类 |
第三名 |
服装鞋帽类 |
物业服务类 |
第四名 |
家电、通讯产品类 |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 |
第五名 |
交通工具类 |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
四、举报情况分析
2021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案件2075件。从举报问题来看,举报量较大的问题主要有:广告违法行为549件,占举报总量的26.46%;食品违法行为384件,占举报总量的18.51%;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02件,占举报总量的14.55%;价格违法行为196件,占举报总量的9.45%,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71件,占举报总量的8.24%。其余主要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计量违法行为、违反登记管理条例行为、违规收费行为、医疗器械问题等,占举报总量的22.79%。
从举报内容来看,举报量排名前五的依次是:
食品饮料、餐饮类751件,主要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食品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医疗化妆品类184件,主要存在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等。
家居用品类156件,主要存在直销违规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物业服务类138件,主要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违规收费行为,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等。
商品房及装修类107件,主要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合同行政违法行为。
以上五类合计占比6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