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区县动态 / 正文

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2024-2025秋冬季散煤治理工作

来源: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08:4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强化散煤治理管控,深入推进2024-2025秋冬季散煤治理工作。近日,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暨散煤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超主持,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所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散煤经营户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开展散煤管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散煤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永刚分别同基层所负责人签订了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

会议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禁各销售网点向禁燃区销售散煤,巩固好禁燃区动态清零成果;强化源头管控,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杜绝不合格散煤流入市场;强化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开展回头看,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劣质散煤的查处打击力度,全力构筑严密管控防线。

会议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散煤治理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重要性;二是要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管控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到位,举一反三,切实推动散煤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让政策深入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理解、配合、支持散煤治理工作,营造辖区群众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散煤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围绕散煤治理工作任务,紧扣工作职责,广泛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张贴了散煤治理宣传公告1000余张;通过出动宣传车,在各村轮流广播散煤治理规定要求;在全县24个散煤经销点设置了“散煤监管公示牌”,明确了监管人员和具体职责,公示了不向禁燃区销售散煤等承诺内容,并在县城周围进入禁燃区的主要路口设置了5个反光警示路牌,依法查处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行为。同时形成“日管控、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对各项工作任务开展督查,切实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散煤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