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陕酉鼎源新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农村自建房建设协议,总金额200000元,并缴纳30000元定金,商家承诺缴纳30000元可抵扣50000元施工款,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商家不承认缴纳30000抵扣50000的约定内容,后经过本人了解,该公司并无建筑施工资质,该公司与本人签署的是材料买卖合同,本人提出异议并提出解除前述合同,该公司要克扣我3000元定金拒绝退还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向大荔县市场监管管理局转办了该信件。大荔县官池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王军、殷红同志前往大荔县官池镇工业园区陕酉鼎源新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调查。经调查,您与陕西鼎源新局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双方协商2022年10月5日已达成协议,已签订了解除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