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 日在华阴罗夫镇陶氏椒麻鸡店充值会员卡300元,原价68元的椒麻鸡买5送1,一只58元。当日我拿走了2只,销售人员承诺会员卡里还剩242元,4只鸡。一个月后,再次购买时,发现该店关闭,文字告知会员转至华阴市杨震路杨记椒麻鸡店。8月17日下午14时,我专门自驾车从罗夫镇去杨记店,该店销售人员查询我手机号和姓名后,确认我是该店会员,我说需要2只鸡,销售人员给我打小票时发现给我按原价68元算得,没按会员价58元算。我说当时罗夫店给我承诺的是会员卡里还剩4只。该销售人员坚持按原价给我算,并态度恶劣让我去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后我反应至12345平台,该店老板拒绝与我协商,推诿扯皮,并让我去12315平台投诉吧,漠视消费者权益。8月18日15时02分华阴市市场监管局01号接线员代表12345和12315平台给我回复:他们调查的是原陶氏椒麻鸡是给我会员卡300加88元,没有给我承诺会员价58元,是按原价68元给算的。商家所说的加88是商家一面之词,根本就不是事实,我表示不服。再一个就是消费者充会员就是为了图单价便宜,如果按原价68元,充值会员有什么意义?该接线员偷换概念,把我充会员卡比喻为买房交定金,误导消费者。我的242+58等300,就说明了一切,消费10元花生米是赠送的。华阴市市场监管局存在不作为现象,面对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和利用充会员有优惠诱导消费者充值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认真调查,只听商家杨记椒麻鸡的一面之词,回复时都没搞清陶氏和杨记是否为同一老板等,面对消费者提出的购物未成导致的来回路费和误工费,该接线员沉默不语。后最终回复:协调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我投诉的是存在价格欺诈,华阴市场监督管理局理应调查原来的其他会员是不是都按58元还是68,可就不调查就给我回复了。希望上级部门渭南市场监管局能为民请命,督促华阴市场监管局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而不是不作为、不为民着想。
8月30日华阴市太华路市管所工作人员对此投诉进行了再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店方按卡内余额向投诉人退还了钱款,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