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渭南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渭南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省、市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表彰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引导组织追求卓越,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决定启动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授予为建设质量强市做出突出贡献,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设3个“渭南质量奖”奖项和2个“渭南质量奖提名奖”奖项,参评组织范围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3类生产经营组织。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渭南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近3年内未发生亏损,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失信记录。

(二)质量效益显著。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在质量提升方面,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成熟度较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在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把质量提升作为创新的追求目标,不断推动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在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依靠提升质量来提高市场信誉和社会影响,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顾客满意度高,相关投诉率低,信用记录良好。在组织效益方面,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核心质量指标、关键经济效益指标居于组织所属领域或行业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共利益,树立起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发挥引领作用,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全产业链的质量水平。

(三)具有可推广性。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具有可示范可推广性,通过质量管理创新,结合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自己特色、行业领先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

(四)其他条件。提供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财务审计报告及企业的盈利情况。

三、申报渠道

申报参加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的组织,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推荐,向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递交申请资料。

四、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组织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依据《渭南质量奖评价准则》(附件1),申报组织如实填写《渭南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组织有分支机构的,在所有分支机构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意见,并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有分支机构的情况。申报组织通过相应的申报渠道提交申报材料(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Word电子版材料一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可从渭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下载。

(二)审核推荐。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提出审核和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意见请于4月30日前提交至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三)审查受理和材料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参评组织重点围绕质量、创新、品牌、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审,评审组提出进入陈述答辩的组织名单。

(四)陈述答辩。对进入渭南质量奖陈述答辩的组织,召开陈述答辩会,通过与候选组织主要负责人交流、沟通,进一步了解和评议候选组织的经营理念、运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质量文化内涵、未来发展战略等,并进行打分,提出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名单。

(五)现场评审。对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组织专家成立现场评审组,进行实地审核。重点审核申报材料中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实地了解候选组织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情况,以及其创新性、独特性和可推广价值,与候选组织进一步总结提炼其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最后由评审组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六)综合评价。对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渭南质量奖及渭南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名单。

(七)会议审议。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会议听取渭南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情况,并审议渭南质量奖及渭南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候选名单。

(八)审定公示。通过审议的获奖组织候选名单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综合公示意见,提出获奖组织推荐名单,上报市政府。

(九)批准公告。经市政府批准的获奖组织名单,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告。对获奖组织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奖励。再次获奖的组织只颁发奖牌和证书,不颁发奖金,不占用当年授奖名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广。渭南质量奖是渭南市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组织开展渭南质量奖评选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同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广泛开展动员。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本区域本行业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参评渭南质量奖。积极引导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参评,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质量取胜”发展之路。

(三)严格审查把关。各单位应结合实际,认真及时做好审核及推荐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遴选推荐出代表本辖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加第十一届渭南质量奖评选。

(四)规范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应认真阅读《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渭南质量奖评价准则》等文件,系统分析本组织与行业标杆存在的差距,结合实际总结提炼出可推广、示范性强的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和经验。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确保材料和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按A4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五)严守工作纪律。渭南质量奖评选遵循“自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渭南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不增加任何组织和个人负担,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评选之机牟取任何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联系人:朱峰,电话:0913-2933688,邮箱:wnzjzlk@163.com,地址: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市政府东配楼522室。

附件:1.渭南质量奖评价准则

2.渭南质量奖(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

申报表

渭南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渭南质量奖评审准则.docx

附件2:渭南质量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