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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
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市抽食品抽检中涉及我市高新区(北区)的1批次不合格香蕉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渭南经开区辛市镇何盼综合商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渭南市高新区(北区)辛市镇庞家村抽检的渭南经开区辛市镇何盼综合商店销售的香蕉,其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经检验“噻虫嗪”“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渭南经开区辛市镇何盼综合商店该批次香蕉共购进了12公斤,货值59.5元;已销售12公斤;未销售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消费者已食用。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香蕉)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购进香蕉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调查过程中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事人通过常规无法判断香蕉中的农药残留含量是否超标,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23年2月22日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